公款在家被盗 礼拜五下午向学校提出学生下学期订书的钱和学生的伙食费总计5030.5元整。还有我自己的钱和一部手机。正好又是双休日钱又汇不出去所以放在身上带回了家。就在礼拜六的晚上在家里被盗了。当天晚上有四家同时被盗了。第一时间我报警了。警察也来家取证了。我就想咨询我应该承担公款的多少责任
2010-04-25 19:34 穿山甲(江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04-27 17:23
法有明文规定,办事人员在没有过错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入室偷盗时事实,因为入室偷盗不是当事人的过错。学校不能把购书和购菜金的风险转嫁给办事人员,所以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