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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两个小孩一人一个,离婚协议上是写清楚了男方付给女方每月三千的生活费
离婚后两个小孩一人一个,离婚协议上是写清楚了男方付给女方每月三千的生活费 离婚后两个小孩一人一个,离婚协议上是写清楚了男方付给女方每月三千的生活费,没有注明女方要承担判给男方小孩的生活费,现在男方生活费给的非常困难,拖延或者少付,遇到这种情况能不能强制执行,会不会因为女方没有承担男方小孩的生活费而法院不判强制执行呢?
2017-07-10 15:24 ask201……(江西-景德镇)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7-10 15:37
这是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履行义务的
2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7-07-10 16:19
申请执行。
3 郎海华律师  2017-07-10 15:29
可以的
4 刘青芳律师  2017-07-10 15:39
你好,依据生效判决书执行。
5 闫燕律师  2017-07-10 16:56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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