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山林被侵占怎么讨回? 我村原属都昌县大港人民公社管辖,村委名幸福大队,1977年行政划归都昌县红光林场,更名幸福分场。1977年冬至1978年春,我县开展垦山造林万余亩,其中我村山林七千四百一十亩(1977都昌县革命委员会150号文件明确表述,且四址清楚)2010年,我村划归蔡岭镇管辖,更名望晓源村委会。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原属我村委的土地、山林理应重新调整,划归蔡岭镇管辖的望晓源村委会。2014年前后,红光林场暗箱操作办理了“林权证”。红光林场作为林业工作者对有争议的山林,暗箱办证,独霸山权,置国家大政方针以不顾,这是不是制造矛盾,破坏稳定。请问我们怎么办?请法律援助!谢谢!
2017-07-10 12:00 望晓散人(江西-九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7-07-10 12:56
可以申请仲裁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7-10 16:57
您好!
申请仲裁,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申请仲裁,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3 110网律师 2017-07-22 06:08
可以提起诉诉讼,要求撤销登记,待核对清楚后重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