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股份转让法律咨询
公司搬厂到另一个地方,我不愿意去
公司搬厂到另一个地方,我不愿意去 请问新劳动法,我在公司做了11年多,现公司要搬厂到另一个地方,我自己不愿意去,请问新劳动法公司按怎样的规定补给我薪资呢?
2012-08-08 15:47 匡瑜(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08 16:19
按照你的年均工资标准,结合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原则,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2-08-08 16:20

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 张勇律师  2012-08-08 16:58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2-08-08 17:15
搬到深圳市外如果不去则有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2-08-09 09:20
工厂从哪里搬到哪里,如果是在深圳市以内搬迁没有补偿。
5 唐晓华律师  2012-08-09 09:23
按你的工龄来补偿  详情请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