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生活五年了,小孩己两岁半了,前不久因感情不合
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生活五年了,小孩己两岁半了,前不久因感情不合 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生活五年了,小孩己两岁半了,前不久因感情不合,男方已离家出走,就是没领结婚证,还用我的身份证办理高利贷款一万多块。象这种情况我能走法律程序向男方提起申诉吗?
2017-07-07 09:36 ask201……(河北-衡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7-07 10:16
协议或起诉离婚。
2 李大贺律师  2017-07-07 09:37
可以起诉追讨这儿1万多块。
3 法律咨询律师  2017-07-07 09:40
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4 陈晓云律师  2017-07-07 10:03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5 孙新律师  2017-07-07 10:34
可以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