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生活五年了,小孩己两岁半了,前不久因感情不合 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生活五年了,小孩己两岁半了,前不久因感情不合,男方已离家出走,就是没领结婚证,还用我的身份证办理高利贷款一万多块。象这种情况我能走法律程序向男方提起申诉吗?
2017-07-07 09:36 ask201……(河北-衡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7-07 10:16
协议或起诉离婚。
2 李大贺律师 2017-07-07 09:37
可以起诉追讨这儿1万多块。
3 法律咨询律师 2017-07-07 09:40
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4 陈晓云律师 2017-07-07 10:03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5 孙新律师 2017-07-07 10:34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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