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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已和女方分手三个月,然后女方来找说是怀孕了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已和女方分手三个月,然后女方来找说是怀孕了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已和女方分手三个月,然后女方来找说是怀孕了。因为分手了没有感情,男方不想结婚,但可以支付医药费等。但是女方家人索要十几万赔偿费,说是给了钱孩子就跟男方没有关系,因为索要钱数太多怕还有第二次,请问怎么办
2017-07-06 22:15 wish(北京-东城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7-06 22:23
你们之前的关系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分手是自愿的,支付一些感情费也是可以的,若怀孕与你有关,适当补助一些是可以的,但是索要巨额款项没有法律根据,你可以拒绝。当然适当协商解决最好。
2 李建成律师  2017-07-06 22:18
如果孩子出生,男方需要承担抚养费
3 申维丰律师  2017-07-06 22:20
您好,男方需要承担抚养费
4 徐卫东律师  2017-07-06 22:45
需要承担责任的。。
5 李同红律师  2017-07-07 06:06
你好,如果生下孩子,需要支付抚养费。
6 宋超律师  2017-07-07 07:46
您好,建议你们尽量协商解决!
7 王艳玲律师  2017-07-07 08:28
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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