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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被车碰伤后同肇事者私了还算工伤吗?如果算,我们应该怎么做?
下班路上被车碰伤后同肇事者私了还算工伤吗?如果算,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爸在下班路上被小车碰倒,经交警处理后让我们私了,肇事者虽然有出钱,这样还可以算工伤吗?现在过去了半年,但我爸的手伤经过手术后还未全愈,因为上班路太远骑车可能对手伤还是会有影响,肇事者到目前只出了医药费其它都没有出,连人都没有来看望一下,单位又不说我们已经私了了就不算工伤了,请问我们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2-08-07 21:53 wf芳芳(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07 22:24
交警定责非主要责任可申请工伤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8-07 23:47
去申请工伤认定。
3   2012-08-07 22:10
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填写一份申请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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