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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咨询
案件咨询 我与人合伙承包一山林,一次点火烧山时把别人的山林烧了大约60公顷(是林业派出所认定的),现点火是另一合伙人点的,我在他点火后,利用烧起来的火引了两处,第一次森林派出所做了笔录对方承认了是他点的火,但第二次笔录我当事人由于年事已高,耳聋,被对言方利用改成是他叫我当事人点火,把责任推到我这边,我该乍办?另外我可以找到证人证明是对方点的火,如果法院开庭我能不能减少我的责任。
2010-04-24 19:30 oygz11(江西-九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玉更律师  2010-04-24 19:47
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 110网律师  2010-04-24 22:13
建议来电说明案情,案情复杂,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南昌高少华律师 137556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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