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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私房被错误纳入社会主义改造
我家私房被错误纳入社会主义改造 我家成分是贫农,唯一住房是37平米,是临街自往房,不是商铺,被政府动员出租,一开始给租金,后来一分钱也不给了,说是经租房,后又说非住宅.实行无起点改造,我们家有人民政府颁发的私有房屋总面积的执照,还有县房管部门登记卡片,都认证了上述事实,真实不虚,但桓仁县政府不顾事实,不顾政策,隐匿正据.蛮横认定,非往宅,拒不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拒不撤消错误改造.更为严重的是从一九九三年,桓仁县政府,桓政发86号文件发现不该纳入改造的被纳入改造,共有26户,其中五户总建筑面积是150.6平方米,每户才30.12平方米,竟以50平方米以上有起点改造为由纳入改造,基于21户181.96竟以非住宅为借口,强行改造.撤消改造的23户,户均面积超过67平方米,我们和县政府分歧在于我们用事实,政策.证据说话,县政府就抛开事实政策证据,权力乱用,权力任性,压制,说假话,骗取上级的信任,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政治影响,给我们的上访造成了无法逾越的障碍,我们的公道怎样才能讨回,请指点迷津,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会支持和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但需要多长时间能解决,希望麻烦你们百忙中帮我们反映到有关部门,在此多谢了.
2017-07-05 14:50 张贵仁(辽宁-本溪)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7-06 12:49
您好!
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2 隋新律师  2017-07-05 15:04
你好,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3 陈晓云律师  2017-07-05 15:30
你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4 刘丹律师  2017-07-05 15:37
你好,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 张俊东律师  2017-07-05 15:41
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6 闫燕律师  2017-07-05 16:50
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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