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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
合同诈骗-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 合同甲方是成都一个物流公司“金龙公司”(私人公司法人有),但用“上海艾莱依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四川营销中心”的名义,和我签订了一个代理合同-公章为正规公司公章,请问这个合同有效不,算公司还是个人。
我上公安报案。公安说私人合同诈骗是2万,公司行为是5万。说对方是公司行为2万不退,不能立案。

注明,合同甲方虚假名字,最后是金龙公司公章,收取发票的2万是金龙公司公章都是正规的。我想请问到底我这个是个人还是单位犯罪!


他冒充上海艾莱依,因为对方2010年已经没有营销资格,我是2011年签订的签署了。
2012-08-07 11:07 reglhb(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法律师  电话:13699469896  2012年08月07日 11时39分
因为公司没资格,应认定为个人。
2 都燕果律师  2012-08-07 11:16
如果是冒充别的公司那么属于个人诈骗
3 110网律师  2012-08-07 12:05
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2-08-07 12:18
你好,需要看具体案情,建议能来电详谈。
5 110网律师  2012-08-07 13:01
你好,你所言是个人诈骗,建议找律师帮助。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6 喻远军律师  2012-08-07 22:25
是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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