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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用假身份证明办理信用卡,银行有权罚我的款吗
帮人用假身份证明办理信用卡,银行有权罚我的款吗 我妻子07年进入招商银行信用卡业务中心工作,主要作为信用卡业务人员。其在工作期间,为了完成任务,帮十个左右客户做了假的工作证明。2011年底招商银行发现其中有部分客户未还款,并清查出这部分客户的假工作证明。于是招商银行电话通知我妻子,要求其代还所有欠款,并对我妻子追加几万的罚款。我妻子已于08年以离职。
我对其中有几点问题想咨询一下:
1、当时我妻子没有私刻公章,是用的扫描件。交给银行的也是打印件,因此不是鲜章盖印的工作证明。如果银行上级审核单位严格的话,是应该能够查出来的,并不应该发放此笔信用卡。银行应该在这件事情上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
2、信用卡不是我妻子透支,银行有权要求我妻子来承担卡帐吗?我妻子并没有对这些人进行担保。而且所有办卡的资料都是申请人自己签的字。
3、银行有权利对我妻子进行罚款吗?
4、我妻子在这个事情上也有过错,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5、如果同银行打官司的话,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2、
2012-08-07 08:54 jeson李(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8-07 09:02
涉嫌犯罪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8-21 13:32
您好  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胡爱军律师  2012-08-07 09:08
1、银行有过错,你妻子也有过错;2、有持卡人承担责任;3、无权罚款;4、需要根据你妻子的行为确定;5、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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