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已下,房东已拿到款,但是不给钥匙,需要所要住房维修基金 我在南京买了个二手房,通过中介,我们现在过户之类的手续都办好了,(房产证,产权证都已经更名我们的名下了),但是最后要向房东拿水电卡,钥匙的时候,房东以他交了住房维修基金(3000元),他没享受到为由,不给我们钥匙和水电卡。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没说明这个钱谁付,但是我们有口头协议,说发票上写谁的名字就由哪方付款,各自付税费的。问您,我们需要支付这笔钱吗?我们通过什么手段才能拿到钥匙等相关其它证件?
2012-08-06 21:16 fanfen……(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06 21:39
可以向法院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2-08-07 10:55
该费用你们不需要承担,维修基金也非属于业主个人所有,而是用于房屋的整体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维护,如果是空房可以直接找锁匠换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