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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朋友家里开幼儿园的,一天中午,幼儿园老师把自己提前放学的儿子带到园里
我好朋友家里开幼儿园的,一天中午,幼儿园老师把自己提前放学的儿子带到园里 我好朋友家里开幼儿园的,一天中午,幼儿园老师把自己提前放学的儿子带到园里。在午休时间,把手伸向小女孩私处。去医院检查并未造成实质伤害。但是家长现在要起诉幼儿园。你说这个事情的责任幼儿园园长占多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2017-06-30 21:09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6-30 23:11
都有责任,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诉讼解决。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7-07-01 19:39
无损害结果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张俊杰律师  2017-06-30 23:38
都有责任,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诉讼解决。
4 张勇律师  2017-07-01 04:35
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 隋新律师  2017-07-01 08:27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6 马军烨律师  2017-07-01 08:32
你好,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没多大事,如需要,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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