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及山林的征用问题 我老公村里的房子征用,但由于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公公已死。征用后我老公的哥哥及婆婆用各种方法拿走了本来分给我老公的房产,现在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由于这件事母子兄弟关系都不好了。现在想咨询一下,我老公村里还有土地跟山林,当时分土地跟山林的时候我老公已经出生了,那也分到了一个人的份额,但是承包证估计是同一本的,我们没看到过,被婆婆收着,我们又不在村里住,消息非常不灵,如果土地跟山林征用的话,婆婆跟他大哥可以把我老公的那一部分赔偿款一并到村里领走吗?如果能领走那我老公的那一部分还能去村里要回来吗?
2012-08-06 09:00 陆陆1(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年08月06日 09时38分
领走了,也要分给你们。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06 09:17
产权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