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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某高校女大学生在宿舍7楼意外坠亡,事发当天,她们班级要集体外出金工实习
在上海某高校女大学生在宿舍7楼意外坠亡,事发当天,她们班级要集体外出金工实习 在上海某高校女大学生在宿舍7楼意外坠亡,事发当天,她们班级要集体外出金工实习,根据警方调查结果,死者是7:07坠楼,应该是站凳子上收衣服时失足跌落,当时是京东快递员及时发现并报警,但是直至人被救护车拉走,校方领导都没有到场。他们实习的校车7:15出发,出发前点名发现死者没有到,只是打了一个电话无人接听,非但没有派人去寻找,而且在学生没有到齐的情况下就出发了。宿舍阳台栏杆有点低,而且阳台边有凳子,学校没有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且没有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导致意外发生。 请问一下, 1:学校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不是,那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2:在索赔方面,应该囊括哪些费用?大概的估值是多少
2017-06-27 23:21 Kang Y&Y(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7-06-28 08:30
1、大学生已经成年,已经有识别能力。

2、学校阳台栏杆如不符合国家规范,应当承接部分责任。

3、可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4、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 颜莉萍律师  2017-06-28 09:15
女大学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站凳子这一行为,本人就负有责任。能够抓手的是,宿舍阳台栏杆有些低,如果是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但占比不会是主要责任,更不可能是全部;如果栏杆标准符合国家标准,那么与学校无关。学校自愿适当补偿的,法律是允许的,司法程序方面,需要看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有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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