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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套已付首付的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标明的是我和男方共同共有的
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套已付首付的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标明的是我和男方共同共有的 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套已付首付的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标明的是我和男方共同共有的,孩子3岁一直跟着我父母生活,孩子户口在男方,想签协议,争夺抚养权,有多大胜算,男方单亲家庭,没有母亲,父亲也没帮忙带过孩子
2017-06-27 17:20 ask201……(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6-27 17:50
这是可以按照你自己的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2 110网律师  2017-06-27 17:30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男女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处理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协商未果,可以提起诉讼。房屋系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予以分割;就孩子的抚养权,我方可以主张并就抚养费支付方式、金额一并予以主张。
3 李大贺律师  2017-06-27 17:54
一般会判给有利,孩子成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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