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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一把手违反上级文件
机关科室一把手违反上级文件 问题1:机关科室一把手违反上级文件要求,将一名患有精神病已十多年没有上班的本科室科员,要将其纳入公务员队伍,明确违反了区委区政府下发的文件《公务员登记工作方案》中的一条“原在机关行政岗位工作,长期挂职不上班、请长假的人员不纳入登记范围”。请问这位领导的行为属于什么错误?
    问题2:本科室在2006年有一会议纪要,纪要中说明这名精神病人不用上班,完全按照在岗人员进行管理和享有各项待遇。纪要只有单位公章,没有任何人员签字。至今该名人员一直没有上班,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长期按在岗人员全额领导取工资。请问该科室的会议纪要是含合法?该名人员算不算吃空饷。
2017-06-27 08:56 关小柱(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6-27 10:33
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6-27 12:21
你好,不合法的
3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6-27 16:33
您好!
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对于不合法的手段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欢迎详询!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06-27 18:35
你好,1、协商调解。可以与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内劳动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
2、检举控告。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督或其他劳动执法部门进行揭发举报。
3、仲裁起诉。可以不经过协商或劳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并在接到仲裁书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7-06-27 18:35
你好,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6 110网律师  2017-06-27 18:50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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