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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打架当时他报警了,我走了,我们都认识,警察当时没找我
我和别人打架当时他报警了,我走了,我们都认识,警察当时没找我 我和别人打架当时他报警了,我走了,我们都认识,警察当时没找我,第二天我找了朋友找到他和他喝的酒酒桌上给他一千块钱,口头上说这是就过去了,第三天他有让警察立案说胸痛,我想问警察可以抓我吗?都是皮外伤,片子没什么事,我该怎么办?还有他说他戒指丢了我有义务承担吗
2017-06-27 08:00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6-27 08:01
你好,依据过错承担责任,他有举证证明的义务,无证据属于无理要求不必理会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6-27 08:05
这是可以先通过报警来处理的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6-27 10:37
你好,是有责任的,需要看到具体情况,可以加我微信详谈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06-27 18:17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 徐卫东律师  2017-06-27 08:11
你好,一般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的。。
6 110网律师  2017-06-27 08:12
需要承担责任的
7 刘青芳律师  2017-06-27 08:29
你好,可以治安拘留。
8 110网律师  2017-06-27 14:47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的
9 110网律师  2017-06-27 18:37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10 110网律师  2017-06-27 18:51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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