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产 公司有一处房产用于出租,当年老板口头授权让公司一个副总处理,结果副总和对方签了10年,甲方签字是副总个人签名,并无公司盖章,而且公司当年也没有任何书面授权协议,现副总已被解雇,用于出租的那处房产价格太低,现在公司能不能收回那处房产,还有现房产协议的乙方还欠公司不少钱,大概相当于2年房租,现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提前解除合约,要回房产?
2008-11-28 17:41 grants……(江苏)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1-28 18:48
可以以拖欠租金严重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2 孙新律师 2008-11-28 20:33
法院不会强制给你们解约的,可协商解决。
3 曾金峰律师 2008-11-28 21:47
你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1
4 110网律师 2008-11-29 00:00
1、收回房屋很难,副总的行为构成了表见代理,且实际履行很长时间。2、如果对方无违约事由,租赁期限未到期,解除租赁合同会构成违约。
5 110网律师 2008-11-29 09:01
可以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6 陈健律师 2008-11-29 09:56
副总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关键是事后 该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公司初期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公司以事实行为认可了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所以要解除合同,难度很大,如果租金未能按时交付,经书面催告仍不交付的,可按根本违约来处理,即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7 110网律师 2008-11-30 18:37
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合同,但是需要办案技巧。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
8 陈新明律师 2008-12-13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