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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离婚了,女儿判给我,儿子判给男方,但是男方并没有要孩子
请问一下我离婚了,女儿判给我,儿子判给男方,但是男方并没有要孩子 请问一下我离婚了,女儿判给我,儿子判给男方,但是男方并没有要孩子,也没有给孩子抚养费,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
2017-06-24 17:46 ask201……(河南-开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7-06-24 17:46
你现在就可以主张
2 颜培卿律师  2017-06-24 17:48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 王熙律师  2017-06-24 17:52
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4 110网律师  2017-06-2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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