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的赔偿 2012年的7月28日,我们家人骑电动车在没有设人行道的村口路上靠右行驶突然被顺行在后面行驶的公交车赶超并挂住车把至拖行数米后才发现,造成腿部及手部软组织挫伤严重,衣服鞋子全部磨坏,幸好骨头并无大碍,其人员陪同下在医院检查无大碍后便回家抚养,再次期间雇佣了一位护工帮不能自理的家人护理,但至今也没得到关于赔偿方面的说法,所以想咨询一下各位老师,我们应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多少
2012-08-05 11:45 陈雨桐(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8-05 11:48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你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