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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说的是首付百分之二十,钱都交了,手续也办好了
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说的是首付百分之二十,钱都交了,手续也办好了 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说的是首付百分之二十,钱都交了,手续也办好了,就等银行放贷款了,可是过了一个月银行给我打电话说政策改了,我对象是外地户口必须付百分之四十,这样卖方算不算违约?我没有那么多钱,我不要了的话,需不需要付违约金?
2017-06-20 13:37 ask201……(山东-潍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晶律师  2017-06-20 14:21
个人认为属于不可抗力,不应该缴纳违约金。
2 110网律师  2017-06-20 15:15
卖房不属于违约,你方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得看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
3 任宝余律师  2017-06-20 15:15
可以增加首付或者要求返还已付款。
4 闫燕律师  2017-06-20 15:57
可以增加首付或者要求返还已付款
5 110网律师  2017-06-20 15:58
依据你们签订的买卖合同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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