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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介签署的卖房三方合同有效吗
和中介签署的卖房三方合同有效吗 我在4月底和中介还有买方签署了卖房合同,因为疏忽,没看到工作日,以为签订合同130天后可以办理,后来看是130个工作日才办理,这对我来说时间成本太大了,所以我现在有解除合同的打算。合同中有一项可能不大合乎规范,我想请专家帮忙看看是否可以作为合同解约的理由。如下:
第九条:税费承担约定
本房屋在房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选择按下列第 乙 款执行。
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2.所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3.所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我们约定等到8月中旬等房子满两年的时候办理过户,这样增值税就免了,至于个税我们口头约定是由买方付钱。但是中介人员在填写合同这一条时,写上了 乙 这个字。下面选项中没有乙款这一项,只有1 . 2 . 3 三个选项。我猜测是中介人员想表达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在这里写错了。我想请问专家,我能不能以这一点要求合同取消。中介方会不会不认,说上面写的字是2,不是乙。但我根据和合同后面出现的 乙 字对照,第九条中中介写的确实是 乙 字。麻烦专家看了这么久,希望能得到解答。
2017-06-20 08:38 tonywa……(安徽-芜湖)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亮律师  2017-06-20 08:41
你好,双方签字即为生效
2 110网律师  2017-06-20 08:43
这个条款是否能作为解约的理由,还看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或者这个笔误是否构成对合同有重大影响。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7-06-20 10:24
固定好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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