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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离婚时能得到哪些赔偿?
请问我离婚时能得到哪些赔偿? 本人,女,2008年10月领结婚证,女方于2008年10月—12月期间由女方出钱购置家电等物品几万元(男方未出一分钱)。婚前男方已经买房(已经有房产证),婚后一直由男方继续还贷供房,女方未出钱,并且一直还贷为由没有生活费,一直由女方负担(房贷在2010年11月还清)。2010年4月生一女儿,男方至今从未有过抚养,仅曾经拿给女方几千元费用。

请问:
1、男方一直纠缠女方购买家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男方一半所有,要女方拿出一半钱给男方赔偿。请问家电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吗?离婚时是否会被男方要去一半费用?

2、男方的房产婚后一直在供房,请问离婚时女方是否能得到一半,或者能够
得到婚后房子还贷和升值的金额?

3、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和负担,请问能否追究男方从结婚后所有的开销以及从怀孕至今的抚养女儿的费用?
2012-08-04 16:03 zhongx……(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04 16:12
一家电属于共同财产  二房子女方不能得到一半,只能就月供的费用进行分割三不可以向男方要女儿的抚养费,除非因此欠下的有债务
2 陈晓云律师  2012-08-04 16:33
1、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有,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
2、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有你方的。
3、谁出的都是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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