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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与男方结婚近三年,生有一儿子快两岁了,现在两个人过不到一块去
我女儿与男方结婚近三年,生有一儿子快两岁了,现在两个人过不到一块去 我女儿与男方结婚近三年,生有一儿子快两岁了,现在两个人过不到一块去,要分手,男方想要回当初给的八万块钱彩礼钱,其中有四万块钱在他们办事时为她们花掉,请问这个钱我应该还吗?
2017-06-19 16:34 ask201……(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7-06-19 16:41
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的 不需要返还彩礼
2 110网律师  2017-06-19 16:44
你好,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的 不需要返还彩礼
3 李勇律师  2017-06-19 16:44
不需要返还了
4 张向锋律师  2017-06-19 17:35
如办理了结婚登记,礼金不需要给的。
5 尤辰荣律师  2017-06-19 18:19
不用还的
6 盛春龙律师  2017-06-20 09:29
不需要返还彩礼
7 颜莉萍律师  2017-06-20 12:22
不需要。
8 李军律师  2017-06-20 18:20
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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