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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才能保障我的利益
如何做才能保障我的利益 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要求走法律手续,二人现在分居期间,但二人有一套房子,购房合同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房本没下来,二人共同还贷款,贷款是女方公积金贷的。分居期间男方不还贷款,怎么保证女方的利益。交房的时候女方可不可以以男方不还贷款为由不通知男方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
2012-08-04 12:27 宝马一(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04 12:53
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平分,女方不可以的。
2 孙新律师  2012-08-04 12:54
写的是双方的名字,需要双方共同签字,另外女方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主张男方给予贷款的补偿
3 张启律师  2012-08-04 13:14
只有尽快离婚才能减少女方的损失。
4 李同红律师  2012-08-04 13:35
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5 赵江涛律师  2012-08-04 15:59
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等分
6 陈晓云律师  2012-08-04 16:07
房产证以购房合同为准
7 徐卫东律师  2012-08-04 16:49
女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8 孙新律师  2012-08-04 22:36
你好,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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