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医药垫付问题? 6月份我在行车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来后判的责任是我负主要责任,被撞者负次要责任,现在被撞者在医院,我只有强制险,现在的问题是医药垫付问题,我想问一下,法律规定 必须 由主要责任方先垫付吗?还有那强制险又是什么给赔偿那?我这是第一次出事故,虽然被撞人情况很轻,但我还是不太懂,希望各位律师先生多帮帮忙,在下感激不尽~
2012-08-04 09:43 lin396……(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8月04日 11时03分
你好,
首先,垫付不是必须的。
其次,交强险共122000元其中包括11万的赔偿金1万的医疗费和2千的财产险。如果对方医疗费不超过一万的话由交强险出,超过的部分,根据你们双方的比例来承担责任
最后为维护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详细解答
首先,垫付不是必须的。
其次,交强险共122000元其中包括11万的赔偿金1万的医疗费和2千的财产险。如果对方医疗费不超过一万的话由交强险出,超过的部分,根据你们双方的比例来承担责任
最后为维护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详细解答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8-04 10:03
你好,垫付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根据你的情况,先由强险公司在12万2千的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根据你们之间的过错,由责任方按照比例赔付。详情建议电话咨询,可以给你更详尽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