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雇员工 本人。在广东东莞工作。2012年4月28号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书.公司在8月3号解雇我。公司的原因是上班不工作。本人可以负法律责任说没有。公司管理人员对我语言污染。语言威胁。造成个人名誉受损。公司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我。在上班期间马上解雇。入职3个月没有劳动合同书.公司有意抵押。在公司有3年员工也没有拿到自己的劳动合同书。请问怎么处理事件...谢谢.
2012-08-04 07:17 FENG62……(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04 11:25
到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