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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妹妹一起的三个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少女被已满十八岁的四个成年人
和我妹妹一起的三个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少女被已满十八岁的四个成年人 和我妹妹一起的三个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少女被已满十八岁的四个成年人,强迫组织,引诱,以打条欠钱的方式,强迫卖淫,现在那七个人已经全部抓获,包括我妹在内四名女孩现在也都一起找到了。现在警察已录完口供,证据确凿,以上七人犯罪事实确凿,我就想知道,下一步派出所会怎么处理,是移交法院判刑,还是暂时拘留。还有就是我们受害者家属要联名告状,要犯罪者坐牢,是什么时候提起诉讼,最关键的是那些王八犯和从犯都分别判几年,我们受害者家属应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维权。谢谢您
2017-06-18 10:02 ask201……(山西-太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7-06-18 10:28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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