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以签吗? 你好!老板有多余的住房,可能是怕公司破产,被追回抵债吧!(我自己想的)。现在老板要把其中一套免费让给我们住,登记在我们名下,签合同 十年期限,到期后,我们归还房子。期间我们不交付老板任何费用。这样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如果可以签的话,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谢谢 急
2010-04-21 09:55 jcl(山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4-21 10:28
不受法律保护,转移个人资产,怕公司破产,用以抵债
2 裴桂峰律师 2010-04-21 10:51
登记在你的名下对外就是你的房产,协议只在你二人之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