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林木被烧毁,该怎么走司法程序。 2012年4月1日,我的林地被他人失火烧毁200余亩(林业局技术鉴定)肇事者被当地派出所罚款2000元放了,派出所说是镇政府领导让放的,我找镇政府领导,他说只能帮我协调。至今没有结果。我要求派出所走司法程序,但是派出所百般刁难,要求林业局鉴定书上必须有“森林”两个字才能办案。林业局鉴定是这样写的,xxx林地过火面积为253亩,其中有林地200余亩,为退耕还林,栽植日期2003年,山桃180株每亩,侧柏140株每亩。我的资料有,退耕还林证、被烧毁林木照片、林业局验收单等。请问,镇政府和派出所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进行下去。 谢 谢。
2012-08-01 20:26 李斌8888(山西-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电话:13700540700 2012年08月01日 20时37分
你好,证据确凿,公安不予立案的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依然没有结果的建议搜集证据直接起诉民事赔偿,挽回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2-08-01 20:48
已经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和当地检察院申请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