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问题 替别人担保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2年,2013年1月到2015年1月 担保问题 替别人担保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2年,2013年1月到2015年1月,到期后一直没有通知担保人债务没还上,直到2016年的6月才接到法院的传票,这种情况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2017-06-12 09:57 ask201……(山东-威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6-12 10:02
你好,应该说你的担保期限已经过了,你没有还款的义务了。
2 陈铠楷律师 2017-06-12 10:03
担保期限已经过了,你没有还款的义务了。
3 徐风文律师 2017-06-12 14:30
已过担保期限,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