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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男方起诉离婚孩子归男方,男方农村城市均没有住房,要求我退还6万元彩礼
结婚四年男方起诉离婚孩子归男方,男方农村城市均没有住房,要求我退还6万元彩礼 结婚四年男方起诉离婚孩子归男方,男方农村城市均没有住房,要求我退还6万元彩礼,法院判决我退还彩礼5万元,这样符合法律条件吗?
2017-06-10 18:16 宸睿(北京-东城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7-06-10 18:21
如果存在异议可以上诉维权
2 雪化平律师  2017-06-10 18:21
需要看双方具体情况,一般孩子判决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
3 孙新律师  2017-06-10 18:25
不合理
4 赵江涛律师  2017-06-10 18:27
可以上诉维权
5 常路律师  2017-06-10 18:33
您好,可以上诉
6 申维丰律师  2017-06-10 18:40
您好,如果存在异议可以上诉维权
7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6-10 18:43
您好,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建议来电咨询。
8 孙新律师  2017-06-10 19:06
如果不涉及其他财产分割的问题,就彩礼来看结婚四年且已经有了孩子,判决退回5万彩礼是有问题的。
9 孙新律师  2017-06-10 20:47
如果对判决有异议,可以到上诉的
10 宋超律师  2017-06-10 20:51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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