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16年+一月2|日下午17点25分左右\我在东工路与海河大道
16年+一月2|日下午17点25分左右\我在东工路与海河大道 16年+一月2|日下午17点25分左右\我在东工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南东边由南向北正常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被逆行的电动车撞倒造成我左手拇指骨折经12O救护在医院石膏固定没有住院后交通事故认对方负主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期间不能上斑我能要求误工费吗
2017-06-10 09:04 ask201……(河南-安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7-06-10 10:08
可以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