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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17岁,处对象女孩14岁,发生一次关系,女方家长
你好,我儿子17岁,处对象女孩14岁,发生一次关系,女方家长 你好,我儿子17岁,处对象女孩14岁,发生一次关系,女方家长要私了我该怎么办
2017-06-10 07:58 ask201……(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6-10 08:11
你好,建议积极和解,涉及刑事犯罪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6-10 08:33
协商解决,如果是小于14周岁,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6-10 08:36
你好,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积极和解。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4 闫燕律师  2017-06-10 11:48
如果是小于14周岁,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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