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的问题 我是一名个体户。4月11日晚上,我刚下班,正要锁门。发现一个人站在我门市门口撒尿。我上前劝阻,他没理我。于是我就把他推到一边。这个人居然恼羞成怒,扑过来要打我。推搡中我一抬胳膊,肘部撞到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内侧被撞出一个口子,流了血。后来我报了110。那个人那天晚上喝了很多酒。19日,我听派出所的民警说那个人的伤口溃疡了,无法缝合要我赔他3000块钱。我想咨询,这件事,派出所会怎么处理?我应该负什么责任?是不是我一定要赔?如果是,要赔多少?
2010-04-20 13:37 白小黑262……(内蒙古-赤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24 13:43
你应当赔偿对方所花的医疗费用。可以要求对方出具医疗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