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小组管理成员负责人与土地的关系 农村村民小组管理成员负责人,在没有取得国土批准的情况下,把农用地的林业耕地和基本作物耕地批建给村民作宅居地超过20亩,是否属于违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如果是,应该定什么罪?
2017-06-09 14:44 libing……(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6-09 14:48
这是可以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办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7-06-09 14:48
应该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