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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孩子伤害
学校孩子伤害 在参加房山军旅夏令营时,15岁孩子在上自习期间动手把别的孩子耳朵震穿孔了,对方直接报案了,把孩子带到派出所,我花药费给孩子看病了,可涉及民事赔偿时具体咋裁决,学校就没有责任吗?学校在入营时签了一份协议,说在夏令营学校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学校都一概不负责,这协议和法吗?
2012-07-30 15:47 llyz13……(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雄志律师  电话:13960856239  2012年07月30日 16时02分
不合法,学校有一定的责任。
2 陈方律师  2012-07-30 16:07
该协议无效,学校应根据其相应的过错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2-07-31 21:00
您好,法律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学校这个协议是不合法的。
根据您的叙述,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那么责任应该由侵权孩子的家长和学校承担。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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