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小孩去我店里闹事,我用刀把他得一个手指筋伤断了,能定伤伤 一群小孩去我店里闹事,我用刀把他得一个手指筋伤断了,能定伤伤残吗?
2017-06-08 10:52 ask201……(辽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7-06-08 11:22
应该够的,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了。现在案件到哪个阶段了?可来电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并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积极辩护,争取从轻量刑吧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6-08 18:06
需要鉴定才能确定。属于轻伤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7-06-08 11:51
能的。
4 张勇律师 2017-06-08 12:43
你好,协商赔偿,严重的 会涉及刑事案件
5 隋新律师 2017-06-08 13:15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相关法律问题
3周岁小孩在别人店里把另一个1周岁小孩的手指在门缝夹到。缝了两针
1个回复我家女儿十岁,在酒店吃饭,被另外一个小孩把酒店里的石柱不小心推倒了砸断了右手的3个手指
3个回复我是一个租客房东欠钱要债的找了黑社会的人来我店里闹事该怎么处
0个回复请问,一个刚满8岁的小孩在外婆家偷了几千元到店里消费,没有大人陪同
0个回复有一群小孩在玩耍,嬉闹,没有任何大人在旁看着,最大的一个小孩11岁,最小的4岁
0个回复我开了一个一个手机店前段时间一个小孩来店里买了一台500元手机
0个回复一群老人在地库出入口跳舞,一个三岁小孩骑爬爬车途经,正好老人跳舞的动作是退往后退
2个回复您好,一个顾客在我店里闹事,堵住店子,不让顾客进来,在店里摔东西
4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