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如何维权? 我爹在一砖厂工作了六天了,上班时间出现意外,现在小腿骨折了,在医院医治,因为厂方还牵扯着包工头,他们已经交了25000元,现在拖欠医院的医药费,使病人已经停止治疗两天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应该找谁为我们负责?
2012-07-30 11:42 艳艳yany……(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7-30 12:05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你们可以直接找厂方,要求对方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