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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3年1月出生,在一家工厂做工,五月底发三月发工资以后发现比当地最低工作标准都低了很多
我2003年1月出生,在一家工厂做工,五月底发三月发工资以后发现比当地最低工作标准都低了很多 我2003年1月出生,在一家工厂做工,五月底发三月发工资以后发现比当地最低工作标准都低了很多,我后来不想做了,他们不给工资,我到劳动部门投诉,他们协调以后同意发放工资,结果还是比最低工资标准低,我不同意。我到劳动部门继续投诉,他们派一个经理出面协调,结果也只同意按最低保障工资标准发,我有没有权力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2017-06-07 13:27 杜云(福建-泉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6-07 16:54
您好,请收集证据,之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如仍未能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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