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 年 月 日生,民族,住址: ,身份证号: 。
女方: , 年 月 日生,民族,住址: ,身份证号: 。
我俩于2009年2月6日在勐腊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腊婚结字2009第00142号。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 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财产如下:皮卡车一辆、与张某各占50%资金合伙购买十通车一辆、现金11万。农场分得橡胶林地岗位男方一个全岗、女方一个全岗。
上述所列财产中皮卡车与十通车的50%股份、双方的橡胶林地岗位均为夫妻以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鉴于男方于2011年至今在女方完全不知情且无任何借款凭据的情况下私自因赌博欠下人民币6万元债务的情况,现有财产中11万现金做以下分配:其中4万元归女方以后自由支配男方无权干涉,6万元归男方用于偿还借款。剩下1万元作为家庭共同开支资金。
二、 以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共同财产处分:自本协议签订之后,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涉及到的企业投资、投资利益及风险、债务均由双方共同承担、分配,双方各自所得财产(除《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均为双方共同所有,双方都不得在不跟另一方商议的情况下私自支配处理。
三、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约定:家庭现有债务情况如下:现因生意投资由双方共同经手所欠债务人民币:469000元(大写人民币:肆十陆万玖仟元整)其中包括:女方哥哥家借款16万元、女方大姐家借款95000元,女方母亲借款14000元,男方父母贷款10万元,夫妻共同贷款10万元。以上债务均由双方共同承担。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涉及到其他任何债务时,必须经过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均同意举债且有双方签字为证才能算夫妻共同偿还债务,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且无另一方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举债则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偿还时必须由举债一方由夫妻共同财产归属自己的那一半内支付偿还,如归属自己的那一半财产内仍然无法偿还的另一方无任何偿还责任。
四、 今后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涉及到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五、 以上协议均为男女双方共同商议决定,此协议为一试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都不得未经商议擅自涂改协议中的任何一项内容,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和平协商解决。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此,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的问题详细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7-30 10:18
1,、第一条有效。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财产做约定,约定各自持有的比例份额即可。 你们之间这条约定有效。
建议:最好能够对协议涉及到的财产能够做情况说明,比如车辆号牌,存款存单号等补充到协议当中。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婚内财产协议不用公证,也不用见证,只要双方签字(注意最好是用签字笔签名)后注明日期就生效。
第二、该协议约定比较详细,明确。只是有些细节之处建议修正一下。具体为:
1.协议第一条请注明皮卡车和十通车的车牌号。
2.协议第四条如未明示夫妻协议,则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多少元。
第三、为防止任一方擅自修改协议,该协议可以打印,双方均在有关钱数的地方按上手印,如是多页,还可以按骑缝印。
第四、赌博属于非法债务,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如对方欠下的是赌债,则你不用承担。
以上是我的解答,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建议将车牌号写上。
2、即使你约定“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但是如果他不明示,借的债,你仍然要偿还,所以,建议一方违反约定产生的债务,造成另一方损失时,除依法追偿外,男方需支付守约方违约金xxx元。
即便对方撕毁她手中的协议,只要您手中还有一份双方都签过字的协议,仍然是有用的 我的补充: 2012-07-30 10:07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倘若债务是用于家庭开支、家庭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另外在对方借债的时候不明示你们之间的协议,你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建议约定违约条款。
(3)此协议建议进行公证,公证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普通协议,预防未来的纠纷。
(2)倘若债务是用于家庭开支、家庭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另外在对方借债的时候不明示你们之间的协议,你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建议约定违约条款。
(3)此协议建议进行公证,公证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普通协议,预防未来的纠纷。
2、对于11万现金的问题,现金是特殊种类物,谁占有现金谁就有该现金的所有权。你们虽然这样约定了,但将来不好实现,还不如说设立三个银行账户,各自账户里的钱归各自所有。
3、第三条第二款应该作为第四条第一款。都是对于举债的约定嘛,放在一起比较好。
另外,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债权人明知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如果不明知,则该夫妻财产约定对其没有作用。也就是你第四条中规定,举债时应当明示。但是举债时为名示怎么办?建议可以用违约责任弥补一下。
4、不要写涂改无效,如果别有用心的涂改了,那岂不正中下怀?
2、对方撕毁协议,你留有这份依然有效。
3、不妥之处如下:
第一条,需要写明车牌号码和存款存单号。
第三条第二段对你们有效,对外没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议让债权人在你们协议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否则无法证明。
2.此协议属内部性质的,不具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此协议欠缺争议处理条款和违约处理条款,稍显不足。
仅供参考
2、第三、第四条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约定,只是夫妻内部有效,对外没有抗辩效力。
3、如果希望夫妻双方互不负债,较好的设想,可能还是男方提出的双方友好协议离婚,正式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
4、离婚后也还是可以在一起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还债的吧?
5、离婚后双方共同投资时需要特别谨慎,免得又重新背负共同债务或连带责任债务。
6、双方各自向娘家、婆家借款形成的债务,可以提前清偿。或者采取娘家、婆家按投资份额折价入股、转让或赠送股份的方式,使双方共同债务尽快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