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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8月份交往的男朋友,交往期间他多次向我借钱,通过支付宝借给他17500元
我去年8月份交往的男朋友,交往期间他多次向我借钱,通过支付宝借给他17500元 我去年8月份交往的男朋友,交往期间他多次向我借钱,通过支付宝借给他17500元,现金3000元,金额2万元左右了!今年的2月14号我接到自称是他老婆的女人发短信给我!我突然感觉被骗感情,还被骗钱!他借钱的时候都说一个月就还上,现在也半年多过去也没还上!请问我能尽快的要回我的钱吗?他这么欺骗我,我能得到一些精神损失费吗?他这样属于诈骗行为吗?
2017-06-06 23:37 ask201……(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7-06-07 01:09
收集证据,起诉追讨,不存在精神损失费。
2 林忠律师  2017-06-07 08:55
建议可以起诉处理的
3 闫燕律师  2017-06-07 11:02
不存在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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