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证处办理产权归属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我给父母全款给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父母的名字,由于父母有三个孩子,怕今后产生房屋产权纠纷,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这套房子是属于我的,这个方式具有法律效应吗?
2012-07-29 23:11 叶霞(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7-29 23:25
既然落户在你父母名下,自然属于你父母的财产,你父母死后,由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同等继承(倘若无遗嘱继承)。你所说的情况不可能做公证。
2 何青超律师 2012-07-29 23:26
房产证是你父母的名字,不可能公证成你的。为避免以后继承的纠纷,你父母可以立一份公证遗嘱,将房子全部由你继承,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