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轻微伤的被害人,如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我被鉴定为轻微伤,头部,眼部,脸部共三处,处处轻微伤,对方是4个人,现在警察说只对打人者追究经济处罚,并让我们上法院解决,为什么不拘留对方,警察的做法允许吗,
2010-04-19 20:20 fit959……(天津-南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4月20日 00时00分
你们有要求治安处罚的权利,按法律规定,是应该拘留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4-20 09:35
你们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打人者给予治安处罚。
3 孙新律师 2010-04-19 20:28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构成轻微伤的,对方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只是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让对方赔偿您所支出的与此次事件相关的费用,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4 王颙斐律师 2010-04-19 20:34
轻微伤的处理方式: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也就是说,对于打人者来言,警察应当对之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之进行处罚,另外,如果警察对民事赔偿调解不成的话,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所以,警察的做法欠缺。
5 孙新律师 2010-04-20 14:22
有权要求拘留,赔偿法院诉讼,可讲四人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