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被告人在浙江老家是湖北的,原告在北京,可以再原告所在地起诉吗?钱是在湖北借的,
2012-07-29 17:42 yi3052……(北京-西城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7月29日 17时57分
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有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没有则有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在北京有经常居住地可以,如果没有,一般不能。
建议补充细节,如有需要,请致电。
如果被告在北京有经常居住地可以,如果没有,一般不能。
建议补充细节,如有需要,请致电。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7-29 19:39
不可以。
3 孙新律师 2012-07-29 17:53
你好,如果你们在借款时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就被告原则,是需要向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的。
4 李同红律师 2012-07-29 18:00
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就被告原则,是需要向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5 孙新律师 2012-07-29 18:05
不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起诉!
6 孙新律师 2012-07-29 18:13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7 赵江涛律师 2012-07-29 18:24
向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8 常路律师 2012-07-29 19:20
您好,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我的补充: 2012-07-29 19:33
1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如果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可以在北京起诉。
9 风志律师 2012-07-29 20:30
一般要求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10 110网律师 2012-07-29 21:08
可以在北京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