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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们我们结婚一个多月女方就走了,我们没有登记但是我们摆了酒席
你好律师,我们我们结婚一个多月女方就走了,我们没有登记但是我们摆了酒席 你好律师,我们我们结婚一个多月女方就走了,我们没有登记但是我们摆了酒席,我所花的费用能要回来吗  也包括个种损失费
2017-06-05 21:16 ask201……(黑龙江-双鸭山)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6-05 22:00
一般需要返还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6-05 22:03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06-06 06:36
你好,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4 徐卫东律师  2017-06-05 21:39
你好,需要返还彩礼
5 陈晓云律师  2017-06-05 21:39
你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7-06-06 06:46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7 110网律师  2017-06-06 06:52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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