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半年交房,承担违约责任;我延期收房,我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1.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最终交付日期开发商定为11年12月31日,此交付日期是否有效?
2.合同中关于买受人违约是这样界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收房手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在今年1月份,我直收到一份物业发的敬请入伙通知书(落款是物业和xx楼盘管理处,我认为应该以开发商名义发),此通知书能算出卖人的书面通知吗?通知上要求2月15日前去办理验房收房手续,此时间是否可以解释为合同上的"在约定的时间内?我于4月22日拿房,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3.当时签合同,办好贷款后,售楼小姐将我手头的一份合同收去,讲等贷款放下来,来拿。但一直未联系我去取合同,后我主动去取时,竟然找不到我的合同。造成我接到入伙通知后,因对合同条款内容不清楚(因为合同是10年1月9日定的,过去两年多了)而没有及时收房,造成所谓的违约。开发商是否有过错责任?要不要承担?
请各位法律界权威能在百忙中释疑解惑,不胜感激。我正为此事百般纠结。
2.合同中关于买受人违约是这样界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收房手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在今年1月份,我直收到一份物业发的敬请入伙通知书(落款是物业和xx楼盘管理处,我认为应该以开发商名义发),此通知书能算出卖人的书面通知吗?通知上要求2月15日前去办理验房收房手续,此时间是否可以解释为合同上的"在约定的时间内?我于4月22日拿房,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3.当时签合同,办好贷款后,售楼小姐将我手头的一份合同收去,讲等贷款放下来,来拿。但一直未联系我去取合同,后我主动去取时,竟然找不到我的合同。造成我接到入伙通知后,因对合同条款内容不清楚(因为合同是10年1月9日定的,过去两年多了)而没有及时收房,造成所谓的违约。开发商是否有过错责任?要不要承担?
请各位法律界权威能在百忙中释疑解惑,不胜感激。我正为此事百般纠结。
2012-07-29 16:14 yhh282……(江苏-常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8-12 20:58
开发商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07-29 17:33
您好,开发商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您的行为系开发商额过错行为导致,无须为行为后果买单。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3 110网律师 2012-07-30 18:03
1、实际交付日期晚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交付有效,但开发商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约定,肯定是要双方同意的。这里所说的约定实际上是开发商的单方意思表示,但即使你未按照开发商要求的时间去办理验收房屋,你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中双方的义务主要是买方交付房款、卖房交付房屋), 你只是需要承担未及时验收房屋的不利后果,如缴纳物业费、开发商没有延期交付的责任等;
3、开发商是存在过错的,以借贷款的名义将购房合同收上去,即使需要也应当复印一份给你方;你方的违约主要是房款的交付,至于你交付后未及时验收房屋,你只需要承担未验收房屋的不利后果,没有违约责任之说。
如涉及到其他纠纷,可电联咨询。
2、约定,肯定是要双方同意的。这里所说的约定实际上是开发商的单方意思表示,但即使你未按照开发商要求的时间去办理验收房屋,你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中双方的义务主要是买方交付房款、卖房交付房屋), 你只是需要承担未及时验收房屋的不利后果,如缴纳物业费、开发商没有延期交付的责任等;
3、开发商是存在过错的,以借贷款的名义将购房合同收上去,即使需要也应当复印一份给你方;你方的违约主要是房款的交付,至于你交付后未及时验收房屋,你只需要承担未验收房屋的不利后果,没有违约责任之说。
如涉及到其他纠纷,可电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