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认购书、购房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相违背 1、去年12月份,我在一个楼盘缴纳了2万诚意金(定金),今年1月份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其中有一条规定“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缴纳第一期房款或签署买卖合同或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即视为乙方中途违约,乙方已付定金不退”(当时还未看到购房合同),之后我缴纳了首期房款,于今年2月份签订了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现补充协议中有很多霸王条款,我想问下,如果我不签订补充协议的话算不算违约? (对方要求必须签)
2、 还有如果我因为补充协议的问题也终止了购房合同的签订,这种情况算不算违约?
3、 我发现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与购房合同本身之间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应该以哪个条款为准?
4、补充协议中最后说明了“如果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这条是否合法有效?
非常感谢律师的回答!
2、 还有如果我因为补充协议的问题也终止了购房合同的签订,这种情况算不算违约?
3、 我发现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与购房合同本身之间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应该以哪个条款为准?
4、补充协议中最后说明了“如果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这条是否合法有效?
非常感谢律师的回答!
2012-07-29 14:18 changr……(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邵志芳律师 电话:13265492995 2012年07月29日 15时58分
1、不算违约。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不算违约。
因为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
3、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有冲突,如果条款有效,以补充协议为准。
4、如果补充协议的其他约定有效,“如果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该约定有效。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不算违约。
因为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
3、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有冲突,如果条款有效,以补充协议为准。
4、如果补充协议的其他约定有效,“如果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该约定有效。
2 110网律师 2012-07-29 15:37
建议带上材料与律师面谈。
3 张勇律师 2012-07-29 16:07
1,具体可以带上合同与律师联系,帮你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2-07-30 11:39
你可以要求修改补充协议。如果签订了补充协议就意味着你承认了对合同内容的修改。如果不签补充协议,以原合同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