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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以个人形式介绍收取他人一定的酬金(佣金)是否违法?
请问:以个人形式介绍收取他人一定的酬金(佣金)是否违法? 你好!请问以个人形式介绍他人办理信用卡收取办卡方一定酬金(介绍费或劳务费)是否合法?
比如X1帮X2介绍银行人员办理高额信用卡,当中X1收取X2相应的介绍费或服务费,假如费用在(20%-25%之间)但这介绍费是在信用卡片办下来之后再收取的,主要是在X2知情同意下的。
假如:
1、X2的工作单位是X1帮忙提供的
2、X2的工作证明是X1帮忙提供的
3、X2的收入证明是X1帮忙提供的
4、X2填写的资料也是由X1转交到银行人员的手上,在这之间X1是否可以说是取收劳务费呢?
还有我是否可以弄一份什么协调书或协议书让X2签字呢?(已防X2事成后不给予费用),再者这标题应该叫什么协调书或协议书呢?此协调书或协议书是否受法律保护?
2012-07-29 04:37 lg5887……(浙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年07月29日 13时03分
委托律师处理。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07-29 04:59
存在虚假情况,不合法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7-29 19:59
委托律师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2-07-29 14:41
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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